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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01

    2024-11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山东金融监管局、省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的通知》。《通知》以提升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核心,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培育和引入具有领先优势的关键技术专利,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通知》提出,强化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创新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服务机制等8项重点任务。强化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培育布局。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协同重大创新平台,开展订单式研发、融通式创新,培育一批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引导鼓励重大技术攻关等项目建立全过程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支持创新主体运用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等现有政策,提升专利布局的质量和效益。创新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服务机制。完善专利导航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不同层次专利导航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成果可及性和便利性,探索建设可持续更新的产业创新专利导航图谱和重点产业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推进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加强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联动。推动日照市、济宁市率先开展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创新城市试点,开展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合作,探索专利标准奖励制度。加强高校院所专利成果转化对接。发挥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等系统作用,梳理筛选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成果,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推动存量专利转化运用。完善专利产业化促进机制。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提升专利创造质量,赋能中小企业创新,推进产业强链增效,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服务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以及加快中试平台建设。发挥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区域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功能作用,为各类创新主体搭建高效对接平台,将知识产权服务融入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教育链。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加快推进山东省《“知才兴鲁”知识产权精准服务高端创新人才行动方案》的实施。引导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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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2024-10

    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30日)召开知识产权助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专题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西部地区各省份有效发明专利量达49.3万件,同比增长16.7%;有效注册商标量达661.3万件,同比增长10.5%;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931个,批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389件。完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支持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实践探索,陕西、四川、广西、宁夏四地先后完成地方知识产权相关立法。“一省一策”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先后与甘肃、内蒙古、新疆、陕西、重庆、四川、广西等地共商共建知识产权强省。确定38个城市、71个县(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更加坚实。促进转化运用,助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支持西部地区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完成24.6万件存量发明专利盘点,遴选17.2万件进入可转化专利资源库,服务新能源、装备制造、低空经济等产业创新发展。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企纾困功能,今年前三季度,质押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贷款惠及企业2617家,同比增长36.2%。针对重点产业实施专利导航项目,推动各地建立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4家,助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保护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支持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布局建设内蒙古、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2个快速维权中心,在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地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在西部各省份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320余家,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创新服务举措,推动东中西部地区深化知识产权合作。支持上海、江苏、福建等东部省份同新疆、西藏、宁夏等省份积极对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积极服务西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展专利信息利用、预警分析等工作。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系列活动,在重庆、四川、陕西等地开展跨区域对接,促进中东部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可转化专利有序在西部地区转移转化。今年前三季度,西部各省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到4.3万次,同比增长45.7%。培育特色产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支持西部地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做好“土特产”这篇大文章,建设42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15个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西部地区地理标志直接年产值达4298.4亿元。积极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综合效益,支持打造特色品牌。助力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在贵州、陕西等省份深入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深化应用服务,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国际合作,有力服务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在新疆举办首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在广西举办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在四川召开中欧两局局长会,促进西部省份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推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郫县豆瓣、库尔勒香梨、保山小粒咖啡等36个西部地区地理标志产品进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录。支持“知识产权+蓉欧班列”基地建设,运送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享中国创新发展成果。(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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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2024-10

    10月17日,湖北省政府召开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进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迎检及全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李金坤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参会。会上,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骏通报了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迎检及全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指出,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等次,有力支撑了湖北省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今年9月,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深入推进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着力把湖北打造成为链接全国、辐射全球的知识产权转化枢纽。会议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事关全省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优化、事关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明确目标,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精心准备,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汇报,争取指导支持;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检查考核不断优化和改进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实效。要聚焦“不能转”“不愿转”“不会转”“不敢转”等问题,制定分解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强化协同配合,不断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省知识产权局要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坚实有力支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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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24-10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18日消息:今年1月至9月,安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452.09亿元,同比增长105.71%,再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五位。其中,普惠贷款惠及中小微创新型企业3166家,有效助力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今年以来,该局不断加强政银企协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联合多部门印发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支持相关工作方案、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出多项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政策,并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贷款予以补助。实现安徽首笔集体商标质押融资,歙县茶叶行业协会59家会员企业共享授信5.6亿元。落地安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800万元。  与此同时,建成安徽省知识产权交易所,为知识产权交易、托管、运营、投融资等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综合性服务。发行该省首单市场化担保增信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3000万元。截至目前,安徽已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7.8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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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2024-10

    2024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省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和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着力运用法治方式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支撑。一、以加强法治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支撑高质量发展效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知识产权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条例立足上述“五个关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新时代新征程发展要求出发,通过构建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本保障作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生动实践。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和区域发展的重要抓手,谁掌握更多知识产权,谁能更好保护知识产权,谁能更有效运用知识产权,谁就把握了竞争优先权、发展主动权。湖北人才资源丰富、科教实力雄厚、区位优势突出、发展基础较好,是全国重要的创新资源富集地和科技创新策源地。近年来,湖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主要知识产权指标位居全国第一方阵,知识产权工作成效获国务院督查激励,2023年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实现“三连优”。作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的交汇点和承载地,湖北正处于厚积薄发、聚势提升的关键时期,对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更为迫切。条例将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激励科技创新、做强综合实力、厚植发展优势的“催化剂”和经济发展的“加速器”,让湖北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磁场”、保护的“高地”、转化的“沃土”,在中部地区更好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推动加快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进湖北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重要部署,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针对当前我省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还不够高,转化率和产业化率较低,侵权易发多发和维权难等问题,条例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机制和手段措施进行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以促进湖北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和高水平服务,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我省开辟经济发展新赛道、形成国内外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将有效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现代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二、以坚持问题导向打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全链条条例分为总则、培育和创造、转化和运用、保护和管理、服务和激励、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60条,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各环节,充分体现了湖北特色和时代特征。(一)完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机制知识产权客体种类众多,涉及面广,相关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条例作为我省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地方性立法,涵盖本省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相关活动,体系完善,内容丰富,同时加强与《湖北省专利条例》《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其他地方性法规衔接。条例明确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的范围,包括作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客体,为相关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条例要求全方位构建我省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规定了各级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有利于增进全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合力,推动加快建立更加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二)增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针对我省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发展还不够充分的情况,条例紧扣创新发展需求,秉持知识产权培育创造的高质量和高价值导向,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知识产权培育和创造机制,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加强自主创新,培育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条例围绕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点,针对性提出了培育和创造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有力措施。(三)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质效为有效促进我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应当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为导向,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围绕产业发展战略,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策略和运营模式,推动知识产权高效转化运用。条例明确了多种知识产权转化方式,大力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转化知识产权。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知识产权应及时转化,政府应建立供需匹配的专利产业化对接体系,推动专利的快速转化和产业化,鼓励专利、著作权转化和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与运用,推动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和价值转换。(四)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条例规定,要建设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企业自治与行业自律、公众守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条例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着重聚焦行政执法与司法环节的衔接、纠纷调解和司法确认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此外,针对商业秘密、新兴业态、展会、电商平台、海外维权等重点领域制定了细致的保护规范,积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交易规范,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五)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要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服务布局,提高知识产权服务的普惠性与便利性。明确各部门应在重大项目中进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识别和防范侵权风险。鼓励代理、运营、评估和咨询等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建立服务业集聚区,推动国际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建设。规定行业协会与商会加强自律,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志愿者参与知识产权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健全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和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对贡献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开放合作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本省知识产权领域开放合作,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强与其他国家、地区以及省(区、市)的协同协作,鼓励各类主体依法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有效提升我省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化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七)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条例强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同时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研究,支持高校设立相关学科,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各类主体之间的知识产权人才合作与交流,推动高层次人才与产业的精准对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宣传,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知识产权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意识。三、以强化贯彻执行营造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利环境法律的严肃性和创新性,需要在实施中不断强化和完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一项重点和长期任务。(一)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期分批开展条例培训,共同推进条例的学习与宣传,形成分阶段、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重大制度创新。将条例纳入企业管理、服务机构及行政执法等人员的培训课程,引导重点人群了解相关规则。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知识产权普法重要内容,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关键节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提升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二)加强配套建设。进一步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对照条例规定,深入研究和认真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完善出台与条例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在培育高质量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和办法,切实保障条例实施落地。(三)加强督促检查。条例的出台,将成为我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各级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评估考核,及时反馈条例实施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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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2024-09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强化知识产权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撑,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黄武双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颠覆性技术主要集中在专利、技术秘密领域,对专利、技术秘密加强保护,有助于激励研发、激励投入、激励创新。提升知识产权的话语权 首先要融入国际规则体系黄武双进一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高科技前沿技术的保护方面,一些国际企业并不一定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而是选择技术秘密。尽管相关法律规定了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最长20年,但由于申请过程本身可能就需要几年时间,因此考虑到申请过程本身所耗费的时间,实际的专利有效保护期往往不足20年。因此,对于竞争对手可能在短时间内通过自身研发实现超越的技术,申请专利是一种常见的保护方式。而对于那些不易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生产工艺,如化学产品的制造过程,技术秘密则是一种更为合适的保护手段。例如,化学工艺中的最佳温度设置,往往需要经过长期的实验和摸索才能确定,这类信息一旦公开,竞争对手便可能轻易模仿。黄武双强调,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秘密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领域的技术尤其是算法和模型,往往通过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以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所以,专利和技术秘密各有其优势和适用场景。”黄武双认为,要提升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话语权,首先要深入理解和融入现有的国际规则体系。当前我国正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比如出台相关的惩罚性赔偿等,但需要做的工作还不仅限于这些。他强调,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与物权、债权赔偿存在本质区别。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属于在竞争环境当中的损害赔偿,通常要评估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竞争优势丧失。在国际社会中,这类赔偿范围往往更广泛,不仅包括专利产品本身的损失,还涉及与专利产品配套使用的相关产品。即便这些配套产品本身没有专利,但由于专利产品的流失,其销售量同样受到影响,因此也应计入赔偿范围。在黄武双看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正日益完善,构建得越来越全面,但仍有提升空间。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的有关举措。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实施102项重大工程,是党中央统筹当前和长远作出的重要部署。要立足全局抓好重大工程实施,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央地联动,强化资金支持和要素资源保障,破解难点堵点,确保重大工程建设取得预期成效。会议还研究了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强调,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持措施。要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托育实际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努力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决定将两个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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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2024-09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自主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永州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目标,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永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在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促进高校专利转移转化等五个方面明确相关资助对象、金额标准,为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在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方面,《措施》规定,对上年度永州市的专利权人、合法专利使用权人因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产生的诉讼、裁决和调解案件,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胜诉案件,按照实际支出维权费用的50%给予援助,国内最高不超过2万元/件,国外最高不超过3万元/件,同一申请人援助金额累计不超过6万元/年,对于知识产权保险已赔付的不再予补助。在促进高校专利转移转化方面,《措施》规定,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更好发挥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全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产生实际到账金额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高校、科研院所与下属企业之间的专利转让或许可行为,不纳入资助范畴。对全市企业通过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产生实际到账金额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的30%进行资助,同一企业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此次《措施》的发布,是永州市首次围绕知识产权全要素,统筹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措施》的发布,意味着永州市将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再接再厉,立足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现状,在强化资源保障、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中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助力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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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2024-09

    9月18日,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发布消息,为持续增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支撑科学城高新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近日出台,旨在修订和完善科学城高新区原有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对创新主体的支持力度。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全面覆盖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全链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给予特别关注,拿出“真金白银”给予奖励资助,单项资助奖励资金最高达500万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比如,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按照每件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按照每件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方面,《政策措施》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核实后的维权支出成本,按当年实际费用100%的标准予以资助。对国内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对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40万元。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方面,《政策措施》对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给予了资助。其中,辖区单位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对每笔银行贷款予以贴息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措施》还鼓励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对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ABS/ABN)的原始权益人,按照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资助,同一原始权益人每年资助最高200万元。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产生且认定的坏账本金损失,担保机构直接为企业担保的,在担保机构代偿后,给予担保机构代偿金额30%的补偿,单笔补偿上限为500万元。在知识产权高标准管理方面,《政策措施》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活动,根据运营绩效,按照运营金额的2%给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据悉,《政策措施》适用于高新区直管园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资金兑付上,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根据科学城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每年下发的资金兑付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标准、条件和材料等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知识产权奖励资金兑付则采用免申即享原则,每年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各级奖励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单位开展会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资金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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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2024-0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落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意见》强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实施运行规范化、办事程序便利化,在强化普惠服务保障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服务重点,以促进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为目标,完善普惠可及、支撑重点的多层次、多元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意见》提出,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按照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的要求,系统梳理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建立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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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2024-09

    9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上宣读了湖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4—2025年),明确了6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全面完善知识产权强省制度机制1.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宣传解读,推动全面落地。贯彻落实《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局省协同推进,完善局省联系沟通机制。2. 高质量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促进数据要素的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运用,赋能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 推动湖南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建立湖南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体系,开展湖南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4. 召开2024年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大会,加大对“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国家战略的支撑和协同,争取更多央地资源支持。5.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湖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实施,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支撑“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建设。6. 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深化“一市一案建强市”和“局市共建”模式。支持湖南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支持开展强园区和强企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强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推动知识产权高效能转化运用7. 组织实施湖南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能。8. 开展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组织全省高校进行存量专利盘点,及时筛选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组织企业入库对高校和科研机构可转化专利进行评价。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全面推动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深化校企合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鼓励支持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高校专利盘点筛选、提供展示平台等,进一步强化对盘活高校存量专利的公共服务保障。9. 组织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筛选、推荐不少于300家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企业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匹配重点支持政策,开展重点培育,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10. 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以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为主体,紧扣产业和技术发展方向,加强专利导航分析,将专利信息与产业现状、发展趋势、政策环境等信息深度融合,建立共享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帮助产业链企业明确发展定位、方向和路径,增强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产业协同发展,聚焦重点产业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建立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建设运行产业专利池,实现价值创造、成果分享的闭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链间的重构转型,激发创新主体转化动力。引导和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不断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推动建设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1.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统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信贷产品开发供给,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湖南省专利价值评估地方标准,探索开发智能化评估工具并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力和水平。12. 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省级知识产权中心建设高校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重点开展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培育工作,推广一批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支撑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13. 持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推进安化黑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保靖黄金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验收工作,支持高标准建设浏阳花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湖南桑植)加强帮扶指导。依托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聚焦地理标志产品,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指导办理和总结提炼一批地理标志保护典型案例。14.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聚焦湖南重点企业和区域,深化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促进提升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持续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有力支撑商标品牌质押融资。支持提升商标品牌海外布局能力,助力湖南特色商标品牌“走出去”。15. 聚焦湖南重点区域和企业,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发展壮大地理标志特色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和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定点帮扶点桑植县知识产权精准帮扶“世界样本”,鼓励和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地理标志品牌合作大会”等活动;高标准举办面向海外的湖南地理标志产品推介活动,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推动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对接全球市场。提升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效能16. 加强重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围绕省内重大科技专项,聚焦院士、院士团队等重点创新主体,综合运用优先审查、快速审查、集中审查和延迟审查等多种模式,支持高水平创新,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评估、专利导航和预警分析指导服务。17. 推进湖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质升级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支持长沙市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支持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18. 围绕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建立商标审查审理重大需求沟通机制,对相关企业核心商标、主导商标审查审理有重大需求的,依规予以快速审查。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纠纷应对及执法维权等行动,保护产业安全。探索“法治护链”新模式,为长沙市大数据产业链所属企业提供优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助推长沙全球中心研发城市建设。19. 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智能建设,按照海关总署统一安排,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和备案系统,优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流程,积极引导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开展“龙腾”“蓝网”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口岸营商环境。20. 有效部署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青少年版权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查办侵犯著作权案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海外维权援助,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活动,发布湖南省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与应对策略蓝皮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家库建设,探索在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继续加大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供给力度,护航开拓RCEP成员国、非洲国家等海外市场。21. 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开展“维权导航进企业”服务,巩固拓展湖南“四大实验室”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红色品牌)保护维权等五大专项工作成果,加大展会、交易会等驻场服务力度,为省内举办的大型展会参展企业提供展前、展中、展后知识产权服务。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22. 坚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服务和重点服务并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强化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职能,支持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省级和地市级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聚焦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明确的重点领域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强化对科技创新力量、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的公共服务支撑。根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评估。以“一窗办”“一站式”为重要标志,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23. 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安全,推广使用国产知识产权数据库,鼓励引导广大创新主体使用国产知识产权数据库进行创新活动。24. 加快落实湖南省系列地方标准《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建设上下互联的知识产权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扩大知识产权数据开放范围和开放程度,建设一批服务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努力实现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体化,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化支撑。25.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精准对接。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完善“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支持湖南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域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并打造一批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基础26. 深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持续开展“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讲好湖南知识产权故事,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信心、稳预期、鼓干劲。27. 持续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力度,结合工作实际,选派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到湖南省有关单位交流锻炼。深入实施芙蓉计划,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高校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人才基础;加大知识产权进党校的力度,提升各级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系统干部人才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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